索引號:010808417N/2023-00956 | |
發布機構: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23-08-31 15:50:45 |
名??稱:寶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號:寶政發〔2023〕13號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中、省有關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對2023年7月15日前制發的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并經2023年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F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寶雞市城鎮綠化管理辦法》等7件市政府規章繼續有效(詳見附件1)。
二、《寶雞市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暫行辦法》等62件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詳見附件2)。
三、對《寶雞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等17件與上位政策文件相抵觸或已被新規定涵蓋的
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詳見附件3)。
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的決定要求,切實做好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廢止后的后續管理工作,嚴格施行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自覺維護法制統一,進一步管理好經濟社會各項事務。市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視情況對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修訂或廢止,不斷規范行政行為,推進更高水平的法治寶雞建設,為奮進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譜寫寶雞高質量發展新篇章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附件:1.寶雞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規章目錄
2.寶雞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寶雞市人民政府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寶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9日